中国香港中文大学—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香港中文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简介

    香港中文大学(简称中大),英文名称为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简称CUHK),成立于1963年,是香港第二所成立的大学,亦是香港八所受政府香港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并可颁授学位的高等教育院校之一。中大是由新亚书院(1949年成立)、崇基学院(1951年成立)、及联合书院(1956年成立)组成,及后逸夫书院于1986年成立,是香港唯一实行书院联邦制的大学。中大现在大多数学系皆有提供中英语课程。有些院系,如医学院,法律学院、药剂学院、英文系、语言学系等及大部分新开办的理学院课程,则是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而近年校方亦加紧强调“中大自创校以来一直坚持中英双语的教育方针”。

    当年政府为推广中文教育,特意成立一所以中文为主要授课语言、中英双语并重的大学,并拨出沙田马料水一个山头以供建校。它的校园面积为全港最大。

1957年,新亚书院、崇基学院及联合书院成立香港中文专上学校协会,共同争取应得的政府资助及学术地位。

1959年,新亚书院、崇基学院及联合书院成为政府资助专上学院。
1963年,香港中文大学正式成立,由新亚书院、崇基学院及联合书院合并而成。
1965年,教育学院成立。
1976年,香港立法局通过香港中文大学改制方案,将中大采取单一制的行政结构,各书院只管理其各自的资产,其余全部权力,授予大学本部。
1977年,医学院成立。
1986年,由逸夫书院成立,成为香港中文大学的第四个成员书院。
1991年,工程学院成立。
2005年,开设环球商业本科生课程
2005年12月1日,法律学院成立,是香港第三家提供法律课程的本地大学。
2006年,开办法学士本科生课程。
2006年,宣布成立晨兴书院及善衡书院,校舍设于大学体育馆后之山坡,及后更宣布将成立第七所书院,校舍设于联合书院后面之山坡。

 

香港中文大学治学风尚

融 会 双 语

  香港中文大学独具远见,早已提倡以中英双语、双文化为教学基础,贯彻中英语文并重的原则,致力培育糅合中西学术文化和知识的学生。这种汇合中西文化、融和双语的精神,在大学的带领下,得到海内外学府的广泛认同和采用。校内大部分教师曾在世界各地主要大学攻读或任教,多兼通中、英两种语文。

双 元 教 学

  香港中文大学采用「学科为本」及「学生为本」之双元教学法,学系负责「学科为本」教学,书院则负责「学生为本」教学,并提供学生宿舍。

多元课程-学科为本

  中文大学是一所不断发展的大学,开设多项全日制与在职制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课程。大学设有七个学院:文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教育学院、工程学院、医学院、理学院及社会科学院,共分61个学系,提供54项主修课程及46项副修课程,供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研究院课程由研究院57个学部开设,计有62项博士课程、150项硕士课程及28项文凭课程。研究院另开设学士后文凭课程。截至2005年3月31日,校内学生人数共17,515名,其中本科生9,434名,研究生8,081名。

  为配合社会的急速发展,中文大学亦开办了不同类型的学系和新课程,法律学院于2004年成立,并将于2006/07年度招收首批法律学士本科生。中文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课程已连续三年获Asia Inc杂志排名为全亚洲第一位。此外,近年新开办的课程尚有风险管理科学、保险、财务与精算学、物流及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系统等专修范围。

书院制度-学生为本

  中文大学是香港唯一采用书院制度的高等学府。大学原有三所成员书院,分别为新亚书院(1949年创立)、崇基学院(1951年创立)和联合书院(1956年创立)。1976年12月,政府订立大学新条例,修改中文大学及各成员书院的组织章程和权责范围。1986年7月,政府复立法通过中文大学成立第四所成员书院逸夫书院。新书院于1988年开始录取学生。教师及全日制本科生均分别隶属四所成员书院。透过提供非形式教育,推展学术及文化活动,书院有助同学的全面发展。

研 究 称 誉

  香港中文大学鼓励所有学院从事高素质的研究工作,一方面鼓励多元化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另方面不断争取卓越科研成就,致力扩大人类的知识领域,为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提高国际声誉。 大学先后成立了13个主要研究所,方便教师开展跨学科研究,就专门范围进行深入探讨。13个研究所分别为:中国文化研究所、人文学科研究所、亚太工商研究所、香港教育研究所、光科技研究所、信兴高等工程研究所、香港癌症研究所、人类传意科学研究所、中医中药研究所、理工研究所、数学科学研究所、香港亚太研究所、以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文大学并集中资源于19项重点研究领域,课题包括以计算机辅助诊断、治疗和医科训练,海洋生物技术,蛋白质学,电子商贸,华人社会教育发展,自动化与机械人科学,纳米结构物料,以及香港文化在中国、亚洲及世界的角色。中文大学在这些领域的研究实力已达世界水准,并有极佳的发展潜力。

  中文大学的研究人员更与美国国家卫生研究所及康乃尔大学合作,解开了一个长期悬而未解的谜团-人脑如何将短期记忆转化为长期记忆;关键在于一种名为脑源性神经营养因素的蛋白质。研究结果刊于国际权威杂志《科学》。本研究主要研究员为香港中文大学生理学博士毕业生彭文慧。

  近年科技转移活动日趋活跃,由本校研究人员开发的多项科技,已成功转移到工商业的实际应用上。截至2004年5月,中文大学及其教员取得世界各地的专利权计有美国27项、欧洲1项、中国内地5项、香港6项及台湾两项,范畴包括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制药技术、医疗技术及材料科学。

国 际 联 系

  中文大学并以促进中西文化交流为己任,多年来不断开拓,发展及保持与海内外大学、学术机构及政府机构之关系。目前本校是英联邦大学协会、东南亚高等学府协会、国际大学协会、国际教育欧洲协会,以及美国国际教育学会的活跃成员,同时亦为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的会员机构。 中文大学自1965年起至今,已与世界各地逾140所著名学府开展学生交换计划,包括美国的康乃尔大学及宾夕法尼亚大学,日本的早稻田大学及九州岛岛大学,韩国的高丽大学及延世大学,加拿大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大学及多伦多大学。2004年有逾400名外地交换学生,从世界各地到中文大学修读,而中文大学亦有400多名学生到日本、韩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及欧洲等地交流。

香港中文大学内地招生

    香港中文大学的内地招生计划分设文、理、工、商四个学科门类,文科类包括文学院、社会科学院及法律学院;理科类为理学院;工科类为工程学院;商科类为工商管理学院。香港中文大学只招收普通本科生。

    香港中文大学专业设置分“奖学金基础班”、“文科基础班”,“理科基础班”、“工科基础班”及“商科基础班”五项。“奖学金基础班”已包括文、理、工、商基础班,获录取学生可于入学时选择其中一学科门类。

    考生统考成绩应达到本科一批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在符合香港中文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香港中文大学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择优而录。

    考生报考的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以 150 分为满分计算,自费生的英语成绩须达 120 分或以上。奖学金基础班的成绩要求较高,须达 130 分或以上。

    奖学金基础班只录取以香港中文大学为第一志愿,并以奖学金基础班为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非奖学金基础班只在一志愿录取后仍有剩余名额的情况下才考虑其后志愿,但不设高校志愿分数级差或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考生高考成绩外的加分,若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投档时已将分数计入提档总分内,则予以考虑。香港中文大学在调阅考生档案时,将依据招生办公室所提供的电脑排序提档总分处理。

    同时选择奖学金及非奖学金基础班专业志愿的考生,倘成绩未能达至奖

学金班的录取线,中文大学将考虑其非奖学金班专业志愿,按其高考成绩择优而录,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本校预留若干机动名额。大学可根据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在个别省/市/自治区对招生计划进行适量调整及确定提档比例。

香港中文大学的奖学金制度

    香港中文大学非本地生的学费为每年 80,000 港元。住宿费约 7,000-8,000 港元,连同其它杂费、生活费每年约需 20,000-35,000 港元。另在首学期须缴付一次性保证金 450 港元(学生离校时,如无须赔偿任何费用,则保证金予以发还,但通常移作学生的毕业费。)

    本校或特区政府不会提供任何经济援助或贷款,自费生须有足够能力支付全数学费及生活费。

    为鼓励成绩优异的内地学生来香港中文大学就读,本校提供多名奖学金名额予录取入读“奖学金基础班”的内地学生,奖学金名额分布于二十五省、市、自治区。香港中文大学将向每名在学的奖学金班学生颁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 45,000 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奖学金只给予填报香港中文大学为第一院校志愿,并以奖学金基础班为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中文大学为颁授奖学金而定的提档分数线,(以 750 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及综合类考生须达 630 分或以上,文史类考生须达 600 分或以上。)以及英语单科成绩达 130 分以上。若符合奖学金最低分数考生超过该省、市、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则按名额及提档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选拔。

    本奖学金专为内地学生而设。若学生于在学期间任何时间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则须终止奖学金之颁发。

    奖学金原则上为期四年,但获奖学生每学年成绩须达到大学具体规定的平均积点 3.00 (相当于乙等)。若学生学年成绩未达到续领奖学金要求的平均积点,则须保留观察一年。学生在观察期内可继续领取奖学金,但若翌年成绩仍未达到大学的规定,有关奖学金则须终止。

    奖学金的颁发须依照香港中文大学制定的相关规章及程序执行。香港中文大学对奖学金的评选及颁发有最终的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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